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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学院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菏泽学院文件

菏院政字〔2016〕84号


菏泽学院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应用型人才培养改革、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彰显人才培养特色,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符合我校“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办学定位的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决定对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全面修订。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人才培养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全面深化教育教学及管理模式改革,坚持我校“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办学定位,遵循“校地共建,资源共享,协同创新对接,政产学研用结合”的办学思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以人为本,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紧密结合经济、社会、科技、文化发展和人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求,着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课程结构,构建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培养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应用型人才培养改革方向

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整体优化,要凸显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方案设计和课程体系设置要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生需求及个性发展相符合。

(二)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原则

本着“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贯穿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构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大格局。

(三)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原则

将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提高有机结合于整个人才培养过程之中。加强专业教育与素质教育的融合,夯实专业基础,强化能力培养和综合素质提高。坚持能力与素质培养四年不断线,实现从注重知识传授向更加重视能力和素质培养的转变。正确处理理论与实践、课内与课外、校内与校外、专业内与专业外、教学与科研等关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四)坚持统一性与多样性相结合原则

在符合学校对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尊重学生个性发展,结合专业特点,进行多元化设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充分体现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总规格的统一性和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规格的多样性,为落实因材施教和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创造条件。

三、培养模式

(一)进一步明确专业培养目标

我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总定位是:社会责任感强,基础理论扎实,富有人文素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各专业要在坚持学校人才培养总体目标的基础上,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全面发展和社会适应力为价值取向,结合专业特点,准确合理的确定各专业人才培养的具体目标和培养规格,进一步明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才成长规律相符合的专业培养目标。

(二)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平台

为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努力培养“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依照分类指导和重心下移的要求,按学科专业大类分别构建课程体系培养平台。在坚持按大类搭建平台原则的基础上,各院系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人才培养规律,紧密结合专业特点,进一步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人才成长规律相符合的人才培养平台。

(三)进一步加强专业方向设置

为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强化专业教育,努力提高学生岗位适应与发展能力,学校继续实施面向应用设置专业方向的专业教育方式。各专业要结合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改革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针对相关行业、企业的人才需求和发展特点,不断提炼和培育专业特色,研究设置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学生个性发展需求相符合的专业方向,加大学生职业适应与发展能力培养,为学生就业创业奠定基础。

(四)进一步完善课程体系

1.各专业要遵循以“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进一步完善由通识课程(含通识必修和通识选修)、学科课程、专业课程(含专业核心课程和专业方向课程)组成的课程体系。各类课程比例由学科组根据学科专业不同特点研究确定。

2.压缩理论课程学分,增加实践课程学分。理工农类本科专业实践教学学分不少于总学分的35%、人文社科类不少于30%、教师教育类集中实习时间不少于1个学期。理论课程要多门数少时数,压缩教师课堂讲授时间,力求教师课堂教学与学生课外学习时间达到1:1。优化课内强化课外,制定专业课外学习方案。探索实施学期学段排课制度。

3.成立学校德育、创新创业教育、体育、美育以及通识课程等课程体系建设专家组,设立文科、理科、艺体、经管、工科、农林等课程体系及教学内容建设学科组,按照人才培养的要求,分别负责相应课程体系及教学内容的制定和论证,并按要求向学校教学委员会汇报。

(五)强化创新创业能力培养

1.科学设置实验课程。为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改革,实现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培养目标,各专业要紧密结合专业特点,围绕学生知识结构和能力拓展整合实验项目和实验内容,强干削支,整合集约,减少验证性实验项目,增设综合性、设计性和研究性实验项目,构建起科学合理的实验课程体系。改革实验学分计算模式,明确每个实验的学分,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学分数量。

2.强化实践教育。各专业要加强与地方、行业、企业的沟通和对接,强化实习、实训、实践基地的合作与共建力度,积极探索专业见习、实习、实训新模式。各专业可根据本专业实际和学生需求,探索试行半年制顶岗实习模式。鼓励各专业紧密结合实习实训,安排和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促使学生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问题,以问题为导向,以项目为载体,真题真做,不断强化毕业设计(论文)的针对性,培养学生的科学思维和探索能力。

3.强化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的有机结合。为提高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加强实践能力、创新思维和创新精神的培养,学校设立实践、创新学分,鼓励学生利用第二课堂进行创新和研究活动,积极参加各类有利于能力培养的科技创新竞赛、学科竞赛、教学技能大赛、社会调查与社会实践等各类实践创新活动,参与教师的课题研究或自主进行课外科技发明,在正式刊物上发表作品或论文等。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学分中,应包括实践创新学分。

4.创新创业教育设4个理论学分、16个实践学分:通识理论必修课3个学分。包括创新创业基础(一)(职业生涯规划),创新创业基础(二)、创新创业基础(四)(就业指导课程)。专业创新创业理论1学分,创新创业基础(三)。创新创业教育实践16学分。包括“创新实践学分”“创业实践学分”“技能实践学分”“素质拓展学分”“创新创业仿真实践”“毕业设计(论文)”等课程。各专业依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基于专业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内容,自行设计实践学分获得途径和学分分值。

(六)适应教师教育综合改革需要,创新教师教育模式

根据山东省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工程要求,学校决定选择部分专业试行“大类招生、二次选拔、分段培养”的教师教育模式改革。分段培养和二次选拔原则上采取2.5+1.5模式,学生在前2.5年时间内主要接受通识教育、学科教育,后1.5年主要接受教师教育。师范专业的学生实行半年实习支教。

(七)改革考核方式,提倡考核多元化

鼓励开展考核方式改革,改变单纯以考试为手段的学生评价方式,提倡课程考核多元化。根据学科专业的不同特点,要加大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评价,强化对学生的思考判断、分析综合、创新思维、实践动手等能力的考查。鼓励根据课程特点,淡化死记硬背的考核方式,采取闭卷考试与开卷考试、社会调查、课程论文、课题研究、研究报告等方式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提高学生平时学习成绩在该门课程总成绩中的比例。鼓励探索借助社会评价(职业资格考试),探索利用职业*考试成绩认定课程考试成绩方式。采用百分制或五级(A、B、C、D、F)计分办法,建立结构化课程成绩体系,探索实施学分绩点学分管理办法。

(八)确定第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和山东省学分制改革精神,学校积极推行双学位和双专业认定制度,增加学生修读双专业、取得双学位的比例。各专业在制订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时,应同时明确学生将本专业作为第二专业修读及取得学位的毕业与学位授予要求,单独形成第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四、专业培养目标与规格

依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及教育部专业标准中的规定,围绕学校本科专业的总培养目标“社会责任感强,基础理论扎实,富有人文素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结合各学科专业的实际和特色进行科学表述。

五、学制、总学时、毕业学分

(一)学制

本方案按四年的标准学制编制。实行3—8年的弹*制。

(二)总学时

四年制本科专业总学时控制在2200—2400之间,各专业根据自身特点决定。人文社科类专业总学时控制在2200左右;理工农类专业总学时控制在2400左右。

(三)毕业学分

四年制本科专业总学分145—155学分。其中,人文社科类专业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不低于30%;理工农类专业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不低于35%。

六、课程结构与课程体系

按照“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原则,教学按照“通识课程+学科课程+专业课程+实践课程”模块进行设计,各专业课程由通识课程、学科课程、专业课程、实践课程四个模块的必修课、选修课构成。

(一)通识课程(约56学分,约占总学分的36%—39%)

通识课程是根据学生全面发展的需求进行设计,培养学生综合基础素质,着力教育学生如何做人、如何做事的课程。

通识课程分为通识必修课和通识选修课模块。

1.通识必修课程(约46学分,约占总学分的30%—32%)

通识必修课程主要由国家课程构成,它以育人教育为根本,同时辅以社会通用能力教育。通识必修课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载体,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学生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质,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通识必修课程包括思政类、体育与健康类、外语类、计算机类、创新创业类五大类,由相关教学部建设。

通识必修课主要课程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公共体育”“创新创业基础”(含“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军事理论”“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公共体育”等。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48学时,3学分)“*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一)”(48学时,3学分)“*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二)(习近平治国理政思想研究)”(48学时,3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32学时,2学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48学时,3学分)等课程共224学时,14学分。该类课程由思想*理论课教学部开设,应本着重在“进头脑”、“要管用”的原则,精讲课内、加强课外、形式多样、重在效果。

“形势与政策”课程计2学分,不计入总学时。该课程由思想*理论课教研部组织开设,按照教育部各学期“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点”的要求组织教学。

“大学英语”必修课程共224学时,14学分,前三个学期每学期4学分,每周4学时;第四学期2学时,2学分。该课程由大学英语教学研究部开设,要根据《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教高厅[2007]3号),积极探索新的教学模式,推行分级教学。积极创造条件,开设非英语公共外语选修课,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非英语公共外语的学时、学分,参照大学英语执行。

“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共64学时,4学分,分2个学期,每学期2学分,每周2学时。该课程由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公共计算机教研室统一开设,采取分类教学的方式组织实施。

“公共体育”课程共144学时,7学分,体育课程安排在一、二年级的4个学期,每学期1.5学分,32学时。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安排在一、三、五、七学期,共16学时,1学分。

创新创业教育理论通识必修课程共3个学分。第一学期开设“大学生职业发展”部分,每周1学时,1个学分;第二学期开设“创新创业基础”每周2学时,1学分;第七学期开设“就业指导”部分,每周1学时,1个学分。

“军事理论”课程3学分,含理论课32学时、军训两周。理论课通过在线学习的方式进行,由学生工作部组织开设。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专业开设除“计算机应用基础”以外的所有课程。

体育教育、民族传统体育各专业开设除“公共体育”以外的所有课程。

英语专业不开设“大学英语”课程,开设第二外语课程。

思想*教育专业开设除“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和“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以外的所有课程。

历史学专业开设除“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以外的所有课程。

2.通识选修课程(不低于10学分,约占总学分的6%—7%)

通识选修课程主要由校本课程构成,是对通识必修课程的补充和拓展,旨在传授跨学科知识和对学生进行多种思维方式的训练,它围绕学生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本土意识和国际视野、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均衡发展设计开出,为学生打造多样化、个性化学习环境,由通识选修课程建设小组设计建设。

通识选修课包括“人文与地方文化类”“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类”“艺术审美类”“体育健康类”“教师教育类”“外国文化类”“信息技术类”“经济管理类”“创新创业类”等十大类。为丰富课程资源,凡由院系推荐,经审批程序、教务处确认的课程,可列入通识选修课。利用线上教育资源,引进MOOC课程,推进混合教学模式的改革。

学生在学习期间应至少选修10学分。其中人文社科类专业学生选修理工农科类课程不得少于2学分,理工农类专业学生选修文科类课程不得少于2学分。所有学生需选修“人文与地方文化类”“艺术审美类”课程群各1门课程。允许学生跨专业选修其他专业的课程,折合和冲抵通识选修课学分。

(二)学科课程(约10-20学分,约占总学分的6%—14%)

学科课程是夯实各专业共同基础理论和训练各专业共同基本技能的课程,既是基础知识的平台,又是基本技能的平台,目的在于拓宽学生的专业基础、奠定学生今后学业发展的基石。学科课程要突出课程的基础性、共同性、实用性和宽广性。学科课程由各学科组设计建设。

根据我校现设专业情况及分类指导原则,学科课程初步分为人文、社科、教育、理科、艺体、经管、工科、农林8个学科组。学科课程是各学科所辖专业的共同基础课程,学分设定可根据专业实际做适当调整,由相关学科组组织专家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确定。

(三)专业课程(约60学分,约占总学分的39%—41%)

专业课程分为专业核心课、专业方向课。

专业核心课即专业主干课程,是培养学生扎实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创新精神的课程,强调与国际前沿知识的接轨。专业核心课程根据专业特点进行设计。

专业方向课是针对学生出口方向进行设计的课程,要根据我校的学校类型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和服务面向定位进行设计,专业方向课旨在强化学生的专业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在落实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实现人才的分类培养和个性化培养中,发挥着关键性作用。各专业根据培养要求,可以开设2—3个的专业方向课模块,供学生选修。

师范类专业应开设教师教育方向,设教师教育类课程。教师教育类课程应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课程应涵盖:儿童发展学习、中学教育基础、中学学科教育与活动指导、心理健康与道德教育、职业道德与专业发展。教师教育类课程由开课单位统一开设。

“创新创业基础”课程在专业方向课中设置,1个理论课学分,每周2学时,在第五学期开设,主要培养批判性思维能力和创新创业意识,以形成创新创业教育的知识先导为目标。

专业课程由各院系根据专业特点建设。

(四)实践课程(约20-30学分,约占总学分的13%—21%)

实践课程是指*设置的实践课程。包括实验、*、实习实训、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等实践性教学环节。

1.*:2周,第一学期进行。

2.毕业实习:毕业实习不少于8周,每2周计1学分。具体实习时间由各专业自行确定。师范类专业的教育实习,结合学校“实习支教”工作同时进行,时间为一学期,8学分。各专业实习支教时间安排,由各院系与教务处协调。

3.创新创业实践教学:创新创业实践教学16个学分,含“创新实践”“创业实践”“技能实践”“素质拓展”“创新创业仿真实践”“毕业设计(论文)”。其中,“创新实践”“创业实践”“技能实践”“素质拓展”8学分,“创新创业仿真实践”2学分,毕业设计(论文)6学分。各专业基于专业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内容,按照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配套文件,设计创新实践、创业实践、素质拓展学分获得途径和学分分值。

七、学分计算方法

(一)学分标准

1.课堂讲授或以课堂讲授为主的课程,16学时为1学分。课时数一般应为16的倍数。

2.实验课或以实验为主的课程,一般16-32学时为1学分,各院系根据专业特点灵活掌握。

3.集中进行的课程设计,1周为1学分。

4.集中进行的专业实训,1周为1学分;分散进行的,每32学时1学分。

(二)学分计算

1.学分的最小计算单位为0.5。

2.计算方法:把教学总学时数除以1学分的标准学时数,商如果是整数,即为该课程学分数。商如果有小数,先保留小数点后第一位数字(直接去掉第二位数字,即不四舍五入),再看小数部分(设为X),若X≥0.8,计为1学分,若0.3 ≤X≤0.7,计为0.5学分,若X ≤0.2,不计学分,最后整数部分加1或0.5得出该课程学分。按周计算学分的,超过半周的按一周计算。

3.实践教学学分=*设置的实践课程的学分+理论课中非*设置实践环节的学分。

理论课中非*设置实践环节的学分=理论课中非*设置实践环节的学时和除以32。

(三)学分绩点计算办法

学分绩点是学生课程成绩优劣的一种量化指标。课程考核成绩与绩点的对应关系如下:

成绩 成绩等级 绩点

90~100 优秀或A 4.0

80分以上 良好或B 3.0

70分以上 中等或C 2.0

60分以上 及格或D 1.0

60分以下 不及格或F 0

学分绩点是指某一课程的学分乘以该课程所得的绩点。以学生全部课程所得的学分绩点之和,除以该生同期修读的学分数,即可得该生平均学分绩点。即:

一门课程的学分绩点=绩点×学分数

平均学分绩点=(所学课程学分绩点之和)÷(所修课程学分数之和)

八、培养方案体例

各专业的培养方案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一)本专业的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二)修业年限、计划总学时、学分及授予学位;

(三)主要课程;

(四)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含主要专业实验);

(五)课程的学时、学分及学期安排;

(六)专业课程设置;

(七)各类课程的学时、学分统计。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院系是培养人才的直接责任主体。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本次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按照学校的部署和指导性意见,进行充分调研(毕业生调研、用人单位调研、社会需求调研、国内外学校调研、自身调研等),认真总结前几届培养方案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正确把握时代发展的脉搏,充分发挥专业的特色和优势,以改革和创新的精神扎扎实实地做好本次培养方案制订工作。

2.在修订培养方案过程中,充分发挥学科论证工作组的作用。学科论证工作组要加强沟通与协调,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将专家论证工作做细做实。在课程设置上,凡是涉及跨院系的课程均须经双方同意,方可确定课程的学时、学分及开课学期。各专业培养方案要通过院系教学委员会讨论审核。

3.各专业的业务培养目标、业务培养要求等内容,请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及专业建设标准、专业认证标准,结合学校定位和本专业人才培养特色制定。各专业培养目标应在学校总体人才培养目标的框架下设定具有本专业特色的培养目标。

4.本意见若与有关学科专业情况不符者,请向教务处申明理由并提出修改建议,经核准后在本学科专业执行。

5.本次编制修订的培养方案自2016级起执行。若有特殊情况,欲提前或推后执行,请向教务处申明理由并建议,经核准后在本学科专业执行。

6.培养方案在执行中,如遇特殊情况需加变动,在符合学校基本要求的基础上,请各院系向教务处申明理由并提出修改建议,经核准后在本学科专业执行。

7.通识课程编号由教务处统一编制,其他课程编号按《菏泽学院课程编码规定》由各院系编制。为保持编号的统一性,已经编码的课程,除开课类型编码(第三位)按新的编码规定更改外,其它课程编码原则上不变。

8.2016年7月20日前,将修订后的培养方案(草案),由院系审议,院系主任核准签字后,报学科论证工作组。学科论证工作组提请学校教学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请学校批准执行。

 

 

 

 

                                                                                                                                                           菏泽学院            

                                                                                                                                                                                                                       201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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